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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通信人员屡屡行骗 获刑8个月上诉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 南宁刑事律师  

2009年4月起,化名韩大刚的山东籍男子谭安泉利用使用人不了解网络宽带是先使用后付费,以及用户与通信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间隙,在沪冒充通信公司骗取用户所谓的“安装费”、“包年费”等,共计骗得人民币7720元。同年10月,当谭再次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法院一审判决,谭被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谭安泉不服,以自己是通信公司代理商的行为为由提出上诉。承办此案的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调查发现,谭安泉并非“代理商”。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利用宽带先用后付费规则,男子频频行骗得手

2009年4月,山东来沪人员谭安泉在了解到通信公司安装宽带免安装费,使用费账单在次月寄出的营运规则后,动起了歪脑筋。他先通过电话黄页和网络信息收集上海地区居民资料,随后以“韩大刚”的名义招收了一批闲散人员充当话务员,冒充通信公司的客户服务部按资料上的电话,逐个拨打。

“请问你家的宽带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护。”每当电话拨通时,话务员这样询问。如对方回答正常,话务员立即挂掉电话;如对方表示没装宽带,话务员便立即向对方提供一份所谓价目表。 “一年使用费1600元,安装费160元。”

谭安泉交代,提供给对方的价目表正是他行骗的诱饵,以低价吸引使人答应安装宽带。一旦对方同意安装,谭安泉便立即让“话务员”向对方索要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然后以客户名义申请宽带安装。随后谭又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作为联系电话。等通信公司通知来人安装宽带时,他再安排“业务员”到客户处,待通信公司人员安装调试完宽带离开后,“业务员”即和客户签一份所谓的《安装协议》,收取费用并提供一张所谓 “发票”。

谭到案后交代,这些“发票”是买来的,上面加盖的“工贸公司”、“商贸公司”字样的章,也是找人刻的。用户们直到收到通信公司的欠费通知才意识到上当受骗。经查,谭先后行骗五家客户,数额为7720元。

检察官当庭揭露诈骗行径

在杨浦、嘉定、浦东等区频频得手后,去年10月,谭安泉的推销电话又拨打到曾受骗的商户王某的另一家店铺。当 “业务员”再次上门时,被接报赶来的民警堵个正着,谭本人也随即落网。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谭安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通信公司部门人员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遂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谭以他是通信公司代理商为由提出上诉。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参与该案二审的检察官当庭揭露了谭的诈骗行径,谭曾在一家通信公司代理商的公司工作过,而该公司是通信公司代理商,但当检察官找到该公司了解后发现,2003年之后公司方面并没有委托谭安装宽带,他也不再是这家公司员工。既没有所谓免收“包年费”,更无“安装费”之说,纯粹属虚构事实的行骗行为。一审判决正确。法院采纳检察意见驳回了谭安泉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检察官提示

其实谭安泉的骗局并不高明,用户只要正规渠道咨询、办理宽带业务即可避免上当受骗。再有,用户稍稍注意一下“发票”上的公章,并向电信公司的客服热线咨询,这样的骗局也会当场被揭穿。受害人员之前被所谓的优惠迷惑,又未拨打宽带运营商的客服热线或前往营业厅进行核实,造成犯罪分子的可趁之机。为此,检察官特别提醒市民,安装宽带业务应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不要轻信类似推销的电话以及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