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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6公斤毒品案举行庭前会议,辩护人提非法证据排除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7日 南宁刑事律师  Tags: 毒品案件,庭前会议,证据排除

(图片来源于网络)

3月16日上午,越南人黄某、农某被指控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法院举行庭前会议,作为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韦荣奎主任、郭芬律师出席该会议。

本次的庭前会议,主要是围绕着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是否有新证据以及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展开讨论。在会议中,韦荣奎主任、郭芬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涉及本案非法证据需要排除的观点,并向合议庭提供相关的资料线索。

据悉,在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农某介绍被告人黄某向“阿金”贩卖毒品海洛因,黄某以每块7.7万元人民币价格出售10块海洛因给“阿金”,并要求以“人货分离”的方式进行交易。在交易当天,被乔装成“老板”的公安人员查获10块共净重3.456公斤的毒品海洛因,纯度为53.9%-76.6%不等,黄某、农某亦被公安人员抓获。为此,黄某、农某被提起公诉。

目前,被告人黄某被指控贩卖毒品罪一案的合议庭将进一步查证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上所提出的观点,以做好庭审准备工作。本案将择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