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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路观摩学习庭审:2.8105公斤海洛因的无罪辩护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8日 南宁刑事律师  Tags: 奎路,观摩,毒品犯罪,学习

(图为奎路所全家福)

2月16日下午,我所全体律师在韦荣奎主任和蒙元路、吴晖、欧敏3位副主任的带领下,来到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旁听了施某某、许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的庭审。其中,施某某由毒辩联盟广西负责人、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钟强提供法律援助。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施某某为了谋取利益,与公安民警乔装的买家商定毒品买卖。2016年6月8日,在交易的过程中,施某某与携带毒品的许某某被当场抓获,缴获含量达65.7%-71.4%不等的海洛因8块共计2.8105千克。公诉机关以二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我所作为广西首家而且是目前唯一一家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一向重视业务理论学习,并经常以开展经验传授、业务研讨、实案训练等多样化学习模式对律师进行全方位培训,努力提高全所刑事辩护技能,突出刑辩所的专业化作风。此次组织全体律师参加旁听涉毒案件庭审,旨在向毒辩界优秀的律师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实战水平。庭审结束后,我所召开了观摩学习评析会,各律师依次发言分享旁听过程中所思所想所得,剖析自身不足之处,以形成经验总结运用到辩护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