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学校预防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5日 南宁刑事律师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青少年违法犯罪日趋严峻的挑战,中小学校作为教育保护未成年学生的重要阵地,一个至关重要的任务,就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保证学生顺利实现社会化。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违法犯罪的研究,掌握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并切实承担起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重任,为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治作出贡献。
  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思路
  1.指导思想以预防为先,处理学生以谨慎为妥
  实践证明,未成年学生年龄越小,可塑性越强,早期预防效果好。各中小学校应当始终贯彻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从娃娃抓起”。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精髓和实质,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从当前各中小学的实际情况看,预防违法犯罪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待那些心理行为有问题的学生,品德较差的学生,以及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确实,似乎不严肃批评和处理无法体现校纪校规的严肃性,留在校内也会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妨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坚决措施处理显得理直气壮。但是,如果我们从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看,从未成年学生的未来前途和独生子女家庭的和睦幸福看,对犯有罪错的未成年学生的处理应当极为谨慎,不要轻易采用训斥、体罚等手段,更不要随意将他们除名,把他们推向社会,而要尽可能采取教育保护的措施。因为他们一旦过早离开学校,就会破罐子破摔,产生激烈的反抗社会的心理和行为,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精神和有关规定看,轻率将犯有罪错的未成年学生开除出校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2.规划设计从战略着眼,具体操作从细节着手
  中小学校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事关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从战略着眼,结合本校的实际科学规划设计,并从细从实解决好操作性问题。
  3.工作安排要整体贯通,工作范围要内外拓展
  学校预防工作安排要从长计议、整体贯通,包括:学校要有预防工作规划及年度和学期计划,不同年龄和年级的学生要有适合其特点的预防措施,各个班主任老师应当有具体的工作要求,不能因为学校领导的变化和注意力的转移以及其他工作的冲击,导致预防工作无法落实。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坚持综合治理方针,具体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必须依靠家庭、学校和社区等的有机配合。加强家校互动,形成家校预防合力,努力提高预防成效。学校在履行预防职责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工作视野要内外兼顾,工作效能要向外拓展,要开辟新的家校联动途径和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做法,来预防学生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