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特大香烟走私集团案 蔡万和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1日 南宁刑事律师  
震惊全国的近千万元特大香烟走私集团案日前在泉州被一审宣判,主犯蔡万和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万元。蔡天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50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6个月,缓刑2年不等刑期。
  法院经审理认为,2002年初,为将境外走私分子的香烟从海上运输入境,在蔡万和组织、策划下,蔡天示、蔡万华等人组成庞大的走私香烟网,进行疯狂走私。2002年2月24日至3月2日,厦门海关缉私局先后在蔡万和等人住宅的地下仓库查获多次走私入境的“三五”、“中华牌”等香烟2800多箱,共偷逃税款950829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