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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10日
南宁刑事律师
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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