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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归还欠款 “老赖”捕后获释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南宁刑事律师  
因为经济纠纷,被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的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从而涉嫌刑事犯罪被逮捕。近日,因其家属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经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重获自由。

  2010年7月,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法院判决向程某履行60余万元的欠款,判决生效后,该赵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该赵具备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2013年2月赵某被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过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赵某充分认识到自已的错误,配合其家属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取得了债权人的谅解。2013年4月2日,赵某家属向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对赵某进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柞水县检察院经过调查了解,认为赵某能够及时悔悟,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已证明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需要继续羁押,遂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现赵某已被释放回家。据悉,这是柞水县检察院依据新修订刑诉法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并获采纳的首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