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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芯片赚差价 实则骗财终领刑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2日 南宁刑事律师  
广西宜州市的两男子租车窜到凤山县城谎称参加倒卖电子元件(AT芯片)赚大钱,得利后按股份分成,不知是计的罗某取钱合股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日前,凤山县人民法院以覃某、韦某涉嫌犯诈骗罪,判处覃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韦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2年8月9日,覃某邀请韦某、石某(另案处理),由石某驾驶覃某租赁韦某平所有的车牌号桂BTQ991五菱牌小型汽车,载着三人窜到凤山县城次日上午10时,由覃某冒充买主,韦某冒充引荐卖主的人,石某冒充卖主,以跟卖主购买电子元件(AT芯片)交给买主能赚取高额差价的方法诱骗受害人罗某出资入股分利,当天中午12时,骗取了罗某人民币4000元,得手后三人平均分赃。案发后,次日三人在巴马县城被凤山公安民警人赃俱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韦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缴纳罚金,法院遂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