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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合伙开店闹不和 法官调解化前嫌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0日 南宁刑事律师  
朋友俩合伙开店做生意,却因为经营方向的问题闹不和,退伙后又未能如约付款,终于法庭相见。4月8日,经田东县人民法院法官地倾情调解,朋友俩终于消除隔阂,重归于好。

  2011年11月,李东与张强合伙开了一家电脑店,经营电脑及配件的直销。2012年5月,双方由于经营方向的问题产生分歧。李东和张强达成了《退伙协议》,约定李东退出合伙后,商店由张强自己经营,并还给李东投资款25000元。但是,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张强未按约定退回款项。2013年3月,李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分析认为,两人本是好朋友且该案的标的也小,只是被眼前的小利益冲昏头脑而法庭相见,只要做好思想工作,完全能调和两人的关系。承办法官便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在办案法官多次情与法的耐心教育后,朋友俩终于冰释前嫌,并达成了由张强一次性退回李东投资款25000元的调解协议。